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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一)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个好老师。而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道理。

这本书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张天翼写的一部儿童经典书籍,是由曹文轩推荐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他是个天真烂漫、爱幻想的孩子,很喜欢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有一天他去河边钓鱼,意外钓上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神通广大,给王葆变出了许多东西。从此,王葆自己就不用做任何事情,都依靠宝葫芦。王葆他觉得自己的世界变得完美,但是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情,所以接二连三的麻烦随之而来。这时王某才理解到了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不可以不劳而获,应该依靠自己的努力。后来王葆实在是无法忍受宝葫芦的自作主张,随意侵占他人成果的行为,便把宝葫芦给抛弃了。最后,王葆发现他只是做了一场梦,而他却很庆幸这是一场梦。从此,他决定要做一个好学生,不依靠任何人。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不应该依靠他人,应该靠自己的努力去办一件事情。如果只依靠别人,自己也会逐渐变得懒惰、迟钝,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所以,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勤奋、努力的好孩子。在学习上,也要多动手,多动脑,让学习上取得新的进步。

同学们,如果你有懒惰、想不劳而获的时候,我劝你看一看这本书,它会告诉你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不论是在学习生活中,我们都要脚踏实地,为自己的梦想付出努力,才能收获一个好的结果。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二)

有一套书让我如痴如醉,推荐给大家看看,作者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听到杨红樱这个名字,你是不是很耳熟。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语言诙谐幽默,写得活色生香,每一个故事都别具一格,可让你一饱眼福。马小跳之所以进了很多学生的心里,是因为从中你会发现淘气的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我一看就爱不释手,仿佛磁力一般被深深吸引住,已经看了几十本了。

这套书中,有顽皮的马小跳,变色龙秦老师,美丽的马夫人,吃货唐飞……还有很多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害群之马”。其中一个章节笑得我肚皮痛,一天放学途中,看到路边一位擅长模仿字迹的老爷爷,正处于苦恼中的马小跳灵机一动,拿着家作本请求老爷爷:“您能模仿我爸爸的字给我写评语吗?”老爷爷信心满满地回答:“当然没问题,把你爸爸的字先给我看看。”于是,马小跳给老爷爷看后,老爷爷答应了:秦老师,看了您的点评我非常生气,揍了马小跳一顿,保证他明天的默写拿一百分。这个评语给了马小跳勇气和信心,第二天果真满分,被秦老师大大表扬,连续三天,马小跳都在爷爷那里做作业,可认真了。但不幸的是,老爷爷一时糊涂“偏心”二字激怒了秦老师,老师叫家长谈话。马小跳的爸爸很疑惑地来到学校,被老师像批评学生一样教训了一顿,爸爸如孩子一样低下了头,乖乖地接受老师训斥,其实他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而是在想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段话。训完话后走出校门,爸爸问儿子:“你爸是不是得了短暂失忆症啊?”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这对父子也太逗了吧,反正我已经笑了,后面的情节更精彩,我就透露一点点。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那就买一套吧,保证你会捧腹大笑,成为一个铁杆的樱桃迷。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三)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四)

书能变成一把金灿灿的钥匙,带我们走进智慧的大门,说能变成一艘银灰色的潜水艇,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我最喜欢看书,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讲述了鲁滨逊由于遭遇沉船漂到了一个荒岛上,他凭借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坚韧的毅力。顽强的与各种困难作斗争,生活越来越好,后来鲁滨孙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鲁滨逊教化他,星期五成了鲁滨逊的得力助手,他们过着快乐的生活,直到28年后。鲁滨逊才回到英国。

鲁滨逊乐观,坚持不懈,自立坚强的精神令我佩服。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片段,给我印象最深的片段是一次鲁滨逊干活时感到非常难受,后来他发现自己生病了,这荒岛上不可能有药来医他的病。要这样下去很有可能就会病死,鲁滨逊并不失望,他向上帝祈祷祈求自己病好。他每天都这样做,他坚信自己的病会好,他凭着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克服了病魔。

记得有一次上画画班,一看到老师给的图片我就放弃画画,因为光看见图片就觉着很难花这么难我怎么可能会画出来呢?刚开始画了几笔就画的不好。我又擦了重新画课,画了又画还是画不好,我就放下笔准备。磨到下课可以想到鲁滨逊遇到困难都坚持不懈,我这点小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又拿起笔来坚持画下去,我1。1笔的仔细画,不会的就问老师,终于下课了,我也正好画完了。我拿着画给老师看看,到我的话的人都对我连连称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坚持就能克服。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收获非常多,这些收获还帮助我解决了所有的困难。

品读一本好书,就像在进行人生的一次升华,我最喜爱的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五)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书——《孩子你慢慢来》。起初,我挑选这本书的原因只是因为她的作者是我们前不久学过的一篇课文的作者——龙应台。

这本书是龙应台记录的她和她孩子小时候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完后,觉得一阵暖流涌上了心头。因为,这本书的每一个字都包含着一位母亲对孩子的爱,所以,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还没打开书看时,我以为作者会用“第一人称”的手法来写,因为这样会比较亲切,更加流露出母爱。但这本书全程都是用的“第三人称”的写法来写,却显得更加直白。

这本书其实是适合妈妈们看的,让她们懂得该如何教育孩子。但我看这本书却可以去体会其中深情的句子,学习龙应台柔情似水的写法,领悟成长的道理。文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描写了她的孩子在她的眼瞳中映着孩子自己的模样。从描写中她的孩子是那么的天真可爱。

龙应台能把这么一个细小的事儿记录下来,成为了那孩子成长的记录,她的孩子是会是多么的幸福啊!因为她的孩子有一个如此爱他的妈妈。龙应台的母爱是多么的伟大、无私,却又和其***妈不同:

在爱中,她让孩子学会了勇敢;在爱中,她让孩子学会了坚持;在爱中,她让孩子学会了诚实……在爱中,她让孩子学会了很多很多,比我们学得还要多。这也许是孩子有着两种不同的文化,这也许是他父亲的疼爱与严厉,这也许是因为她有一个聪明、教子有方的母亲。

《孩子你慢慢来》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母爱都是伟大的,我们的成长是一条长长的路,我们得慢慢地走,慢慢地成长。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六)

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蕴藏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是我生活的伴侣,伴随着我成长;书,是一把放大镜,让我去探索世界中的每一细节;书,是一个知识的王国,让我去发现王国中的奥秘。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让我在一个不同世界旅游了一遍,书中的人物有脾气暴躁而又失明的可怜女孩、热心善良善解人意的女老师。

脾气暴躁的小女孩整天待在家里,如同被牢笼关注的鸟儿一样。直到那位热心善良的老师到来,小女孩的性格也慢慢变化。热心的女老师用温柔的声音与小女孩交谈,老师教小女孩学习单词,让她明白生活的丰富多彩。小女孩的性格有所改变,很少再发脾气了,可在学习单词时她把两个单词混为一谈,热心的老师向她讲解,可小女孩却听不进去,还生气与老师说话,并向老师发脾气。后来老师找了一个机会,带小女孩来到院子里玩耍,并让她把手伸到水龙头下感受水的凉爽。顿时,小女孩似乎被一般流水而被唤醒,她知道了自己的错误,并真心地向老师道歉。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深切感受到小女孩悲伤的遭遇,不过她幸运有一个善解人意的老师,她们共同经历了成长中的艰难,女老师的鼓励、小女孩的坚持,这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学习老师的善解人意、遇事冷静,给予他人的鼓励,我们更应该学习小女孩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何况小女孩双目失明,我们还有这一双眼去观察世界,品味生活中的美好。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是我进步的阶梯。这本书告诉了我两个道理。一是面对缺乏安全感的人,应给与温暖;而是面对生活的挑战,永不退缩,坚持不懈。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七)

四大名著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吧,《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这本书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架构出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使第四回。这回开端作者从秦氏房间里风流的摆设来体现秦氏生活的奢华。贾宝玉也是在这一片香艳中如梦的。这回末端,作者通过刘姥姥的见闻描绘出贾府生物情形。房子雕梁画栋,摆设价值连城,从而奠定了作品的主要基调。我觉得这一情节的出现为全书增添了几分玄幻的色彩,同时又暗含着天命如此,犹不可违的悲凉之感。

鲜活的人物,七美德爱情演绎出这部读不完、说不尽的千古奇书。《红楼梦》以其皮罗万象的内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完美的艺术、丰富生动的语言,不仅稳占中国小说的榜首,而且成为中国文学的典范和骄傲,并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我已经无法将《红楼梦》看成一本普通的小说了,它更像是一部厚重的历史,写满了悲欢离合。

想想大观园里的那些可爱的女孩: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温柔善良的迎春、志气清高的迎春……。每一个都冰雪聪明。可到头来,林黛玉因泪而亡,薛宝钗独守空房,迎春受虐而死……书中的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主人公。他是通灵宝玉的化身,清纯纯洁。他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去他的考场。他口无遮拦,因为他不想为封建礼教控制。贾宝玉与大观园中众多姐妹关系都很好,因为他懂得这些女孩的内心,能看到她们水一样清澈的心灵。

《红楼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生动的情节。我坚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沉迷于书中、爱不释手。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八)

好书是有味道的,它的香在你认真品读之后会自动进入你的脑海。因为这本书,我学会了坚强。

在一次偶然中,我看到一本书,当时只是觉得书名很好,就随意看了一下。后来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被作者的坚强勇敢所折服。作者田维病故后,她的亲友把她生前的博客文章和心情随笔整理成一本厚厚的书,这就是《花田半亩》。

田维小时候被确认为白血病,但她的妈妈从小把她当做正常小孩来培养,告诉她,她很好,会比任何人都活得出彩。

稍长大以后,她发现自己与其他同学不同,不能剧烈运动,易生病,抵抗力弱。妈妈哽咽的告诉她,她很优秀,她永远是最棒的。

田维考上大学后病情恶化,她每天用纸笔或电脑记录自己的心情。她以前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发布在网上的文章很快得到了追捧,大家都很好奇,是一个怎样纯洁善良的女孩会写出这么深入人心的文字。

书中有许多经历都是非常人肯以忍受的,化疗抽血被这个女孩用平常语言描述出来。从那些掺杂着血与泪的文字中,我学会了坚强忍耐,学会了要为他人着想,学会了一个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即使生活有一千个理由让你哭,也要拼尽全力找到一个理由让自己笑,以为世界上最美的便是笑容。

田维安静地离开了,世界上从此少了一张笑脸,千万人为她惋惜难过。她的文字是她来过的最好的证明,著名作家梁晓声为《花田半亩》作序,评价田维是一个蝴蝶般的女孩。《花田半亩》不是情节曲折的小说,却有动人心魄的力量;不是抒情散文,却让人止不住伤悲;它也不算是自传,却给人勇敢,催人进步。

活在当下,尽你最大的努力,去面对生活的困难,这就是《花田半亩》让我感悟到的人生道理,从而不断成熟。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九)

书,人人应该都有的,但是读书的人却很少,为什么呢?因为有一大部分人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所以对于这些人来说,读书是一种折磨。不读书,又怎么会从书里学到知识呢?所以,一个有知识的人,一定是有良好读书习惯的人。

我有一本书,名字叫《童话大王》,里面有30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的精彩。比如《石竹花》,讲述的是王子爱上了一位公主,可是王子的车拉不动,于是公主就变成了一朵石竹花,王子捧着石竹花回到了王宫,他们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婚礼。这个故事很让我感动。还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支小提琴》,故事讲述的是一个音乐家拿了一支小提琴,可以弹奏出美妙的音乐,音乐家在家里练习了好久,拉出来的音乐真是动听无比。音乐家到各地去演出。有一个商人看到了商机,想偷走那把小提琴,然后去谋取暴利,后来,音乐家知道了之后,把那把小提琴摔碎了,大家都非常惋惜。还有一个故事,叫《蝴蝶泉》,讲的是一个猎人救了两个姑娘,后来这两个姑娘都像嫁给猎人,猎人不肯,两个姑娘就一起跳进了山涧下的一个泉眼里摔死了。猎人闻讯后,善心欲绝,也跳了下去。当猎人跳下去不就,就从泉眼里飞出了三只美丽的蝴蝶,这三只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后来人们就把这个泉眼叫做蝴蝶泉。这些故事都是我从书里看到的,我非常喜欢这些故事。

书是人们成长当中必要的东西,如果没有书,就像植物失去了水,夜晚失去了星星一样。所以大家赶快行动起来吧,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正如古人说的那样:“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话就是告诉我们这些后人,一定要多读书,如果没有了书,就什么事情也做不好了。所以我立志,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十)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带着对海伦·凯勒的好奇之心,最近,我仔细阅读了她的自传体小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向我们讲述了看不见万物听不见万声的她——海伦·凯勒,通过自己的自强不息而让全世界都倾慕于她的故事。小说以其细腻的笔触、丰富绝伦的想象、真挚入骨的情感,表现出了海伦·凯勒这个天生就注定与其他女子不同的一生。

一个盲人,能够取得如此之大的成就,她该付出了多少努力?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莎莉文老师带她到水龙头下感受水的流动的画面,我的脑海里,也一遍遍地跳动着她练习唇语的画面,太多的情境,太多的感动,太多的画面,常常使我在阅读之中,掩卷沉思:是什么促使海伦·凯勒有了前进的力量?是什么成就了海伦·凯勒如此的辉煌?

当阅读到海伦·凯勒写到如果有三天的光明,她愿意有一天是用来感谢莎莉文老师时,我明白了:是莎莉文老师耐心教会了海伦·凯勒许多知识,让她了解大千世界;是莎莉文老师教会了海伦·凯勒怎么去做人,如何去爱……

当阅读到海伦·凯勒一遍遍的练习时,我更明白了,是她自己的努力,是她自己的执着,丰富了她的人生,使她领悟到了生命的真谛,克服了种种困难,以惊人的毅力,从事着慈善事业,用心写字,用心做事,赢得了后人的敬仰。

海伦·凯勒给了我太多的感动,太多的领悟,让我们一起再来读读这本书,学习海伦·凯勒,努力付出,充实并丰富自己的美好人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