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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一)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二)

棋盘上无言。

回家路上,总能看到一处棋摊。那里多数是苍首老人,偶尔几位中年人驻足观看。天色未暗,便也走去欣赏棋技。

楚河汉界隔开红黑两方,持子者形神凝重,似者苦苦思考,周围常来的看客打趣似的逗着棋者。“啪!”落子生青翠且响亮,几片落叶似乎都被震掉了。这回,轮到另一方苦思冥想了。

自己并不精通棋艺,连门外汉都比不上,仅有的几招,还是爷爷教的。他得床头,总摆着一本旧棋谱。中午,总能见爷爷翻它,读了多少遍,已数不清。爷爷一年前发现一档栏目,他如获至宝。他看得已痴了,连水也忘记喝了,只是盯着,想着。

忽然,两位棋者极快的厮杀打断了我,不到半分钟,各自的棋已损伤大半。人们大声的喊着,巴不得自己就坐在那,更有着急者,用食指猛戳着棋盘,但二位不为所动,似乎已去到另一个境界了。

小时,总缠着爷爷,要与他斗。爷爷虽答应,但落棋时却总故意失误。即便这样,我赢的次数也不多。每当我输掉,他总要说让我用心。如今才明白,爷爷痴棋,每一步他都了解,不然,他怎么引得我赢呢。

“和了,和了”。二人爽朗的笑荡漾开来,接着,互相还子,一局新棋又开战了。

老者们痴,棋局中旁若无人;祖父痴,谱艺中神游四方。老者们下棋时,或神色凝重,或云淡风轻。他们早已将自己深入棋子中,来感受胜败。

而祖父,不知何时开始痴棋,时至今日,那份情仍为改变。他已无力去劳作了,也许,在棋局中,找回了自己。

棋一局局开始,棋盘上,似一生,只有自己才能了解,旁人,不过是过客,只有自己才能掌控自己。

棋无言,棋者已痴棋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三)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四)

生活中,总有一种事物让我们追求,总有一种美好另我们向往,喜爱那份痴迷,珍惜那份着迷,因为它就是我们人生的意义。

我痴迷轻音乐,无论多么嘈杂、喧闹的环境,带上耳机,就是另一个世界。每个节拍,每个音符,每个鼓点、都让我感觉仿佛挣脱了时间的束缚。只有在音乐中,我才能体会到自由的感觉。

都说喜欢电音乐的人是孤独的,或许的确如此,但我更喜欢在音乐中敞开心扉,与音符为伴。这不单是一种孤独感,还是一种经历,一种想像,一种留念。

我有一位朋友素未谋面,是因都喜欢音乐在网上认识的,比起朋友,他更像我的知音,我们很少说话,但都把想说的话放在音乐中,每次听到他喜欢的音乐,仿佛就与他见面一般,彼此交谈着从未与他人说过的,藏与心中的话,享受着远离世间嘈杂的乐趣,心与心的感应,往往比语言更有魅力。

他也是我痴迷音乐的原因,刚认识他的时候,自己对音乐还没有如此痴迷,但那时的我因为成绩不好整日生活在阴影之中,见到我突然与他没有了联系,很是关心我,但我无心理会,后来,他给我发来一首音乐,他说自己做的,希望我能喜欢。从不时的类似海鸥叫声可以听出这是一首关于大海的音乐,我脑海中瞬时映出一幅波澜壮阔的海面,那美丽的蔚蓝色令人沉醉。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我明白生活中也如大海一般,有台风也有巨浪,但只要坚持下来,微笑面对一切,就一定能到达充满鲜花的彼岸。

每一首音乐,都是一个世界,都是另一个人生,陌生人,我不知你是否喜欢音乐,但我相信你也会有与我一样的如大海般的人生,希望有一天,我们能一同站在花开的彼岸,眺望着蔚蓝色的天空。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五)

变的是沧海桑田,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题记

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爱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我们听着鸡鸣和人们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的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晚上奶奶就搂着我坐在床前教我念诗。其实她识字不多,但她还是用她粗糙的手指指着诗笨拙地教我念,有时我正巧读到个她不会的字,她顿时笑弯了眼,还不住的夸我说:“娃,真厉害哩!”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父母回来后说要把我带回城里,离开时我看见奶奶站在院中,眼里除了慈爱,还有我看不懂的亮亮水光像一条流动的河流,我想起她教我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恍然间我像是懂了什么……

再次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一直以为我会忘记了,但直到上了初中,当老师说有没有因为想念某一人而迷恋上她留下的某种东西时,像是触动了心中某根隐匿的弦,我仿佛又回到了儿时……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属于我的童年。

繁华落尽,只留下了子规哀涕,光阴荏苒,只留下岁月如歌;而您走后,我只留下这份对诗永远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六)

我痴迷于三国很多年了。

我小时候常读《三国演义》到深夜,到了高潮时,饭也不吃也是常有的事。有人说,看三国,初看刘关张,第二遍看曹操,再就看孙权。但我不一样,看了十几遍《三国演义》,依然对蜀国有着莫名的好感,或许是由于关羽的义薄云天,或许是由于张飞的英勇善战,还是因为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总之,我对于蜀国有着莫名的好感。

三国是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烽烟四起,各方都为了统一而战。我虽然喜欢《三国演义》,从里面学到了好多经典成语,例如桃园结义草船借箭、三顾茅庐、望梅止渴等,但我不喜欢那个年代,因为在那个年代,兵荒马乱,时刻充满着争战。三国之中国力最强盛的是魏国,虽经历赤壁一败,但由于多年的广招人才、厉兵秣马,它依旧是最强的那一方。直到大将司马昭统一全国,结束了三足鼎立之局面,夺魏为晋,建立晋朝。

对于三国归晋的局面我也的确颇感遗憾,但有时会发出深深的感叹,它毕竟结束了三足鼎立之局面,统一了全国。

长大后,我慢慢地喜欢上了电视剧《三国演义》,虽然电视剧中添删了部分内容,但总体来说还是很令人喜爱的,说的都是白话文,里边的语言很富有哲理,耐人寻味,我看了多遍。

《三国演义》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百年的历史风云,反映了三国时代各类社会斗争与矛盾的转化,塑造了一群叱咤风云的三国英雄人物。所以我很喜爱它,也痴迷于它。

痴迷就是深深的迷恋,因为我对三国的痴迷,我的生活增添了更多的色彩。

十几年来,我的改变有很多。但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七)

纵时过境迁,用着新买的笔墨和宣纸,手起笔落,一笔一画,我心了然——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这周回家后自己买好工具,画一幅国画,下周交上来。”美术老师不容置疑的声音随着下课铃声一并响起,同学们纷纷面露难色,我却不愁反喜。

曾经痴迷于徐悲鸿笔下的骏马,齐白石笔下的游虾,向往如他们一样,仅用笔墨就创造出一个简单却恢弘的世界。怀着这样的痴迷和期待,我去学了国画,也小有所成,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业的加重,国画渐渐淡出我的生活。

回家后,吃过晚饭,我迫不及待地钻进房间,摆弄起新买的国画工具。书桌上已经事先铺好了一层报知,我拿出调色碟,用来代替墨碟,一格一格地倒入墨水,再加入不同量的清水,调好不同的浓度,再拿来一个小塑料杯,装好清水用于洗笔。

一切准备就绪,我开始创作了。我在报纸上铺上宣纸,执笔,蘸墨,手腕抖动几番,洁白的纸上就显现出一朵莲花的轮廓,有模有样。我有些得意,继续画复杂的景物。浓墨,淡墨来回切换使用,工笔、软笔的痕迹交错纵横,洋洋洒洒,共同汇成了一汪水潭,几朵荷花,几只蜻蜓。塑料杯里的清水渐渐愈发乌黑,最后与调色碟中的墨汁无异。画得其实并没有多写实,我却如痴如醉,沉浸其中,似乎自己就这这小潭旁,闻蜻蜓振翅,嗅荷花清香——或许是太痴迷了,才会觉得有声有色有味道。

提笔落款,卷起收好,我对自己的作品极为满意,觉得作品仍旧不失当年风采。大概是因为我心中不变的那份痴迷吧。始终热爱痴迷,才能保持本心不变,才能创作鲜活的作品,才能有所成就。

我会保留那份不变的痴迷,画出更好的国画。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八)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九)

意外的被“病毒”困在家中,窗外的世界我无法再去亲近。无奈我再次拿起球拍,从前的回忆涌上心头。

曾经,在电视里,看到了那项运动——乒乓球,看到那两个人跳跃,挥动球拍,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他们的身姿感染到了我,从此,我开始了对乒乓球格外的痴迷。

爸爸给我买来乒乓球拍,红黑两面,我迫不及待地去了球场,第一次踏入球场,我的心格外兴奋。握住球拍,在教练的指导下,我机械地上步挥拍,击球,但是那个乒乓球像是在和我开玩笑一样,总是躲开我的球拍,飞向别处。我很失落,教练耐心的安慰我,让我慢慢来,也不断的指导我动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动作。慢慢地,我也能击打到那个调皮的乒乓球了,我很高兴。

在不断绝努力下,经过一断时间的训练,我发生了一些变化,教练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妈妈拾球的身影也逐渐减少了,教练对我的动作表扬多过了批评,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每一次训练都练习到浑身湿透,但是心情是愉快的,乒乓球在我的球拍上击打出的“啪、啪”声是那样的动听,悦耳。教练发给我的球我更多的能准确地击打回去,并且能够打回到对面的球案上面,训练是疲累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是无比的快乐的。

在运动会中,我仿佛进入到了别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无彩斑斓,充满着运动的色彩。它令我无限痴迷。让我更加努力的加入到训练中去。努力地提升自己。

现在已经和乒乓球分开了一年的时间了,但拿起球拍的感觉还是那和熟悉,想起当时训练的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我还是无比的向往,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还要继续去训练乒乓球,继续这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十)

“卖冰棍,卖冰棍啦!冰冰凉凉的冰棍哟!”

我对姥姥住的村子里的叫卖声尤其痴迷。那叫卖声像有一股魔力,常常把我的魂儿勾了去。六岁那年的夏天,我穿着背心,吹着风扇,还是觉得炎热无比。因为村子没有小卖部,所以我每天都去冰箱上刮下来一层冰霜来解暑。这时,一阵叫卖声传来,姥爷知道是“王五”来了,抱起我就去买冰棍。王五的生意可真好,村子里一半人都出来买冰棍。

“小姑娘来点什么味的?”王五笑眯眯地看着我,眼睛弯成了月牙。

“我要你这车!”当时的我还小,就想把他的车抢了去。

“叔叔的车不卖。”王五依旧笑眯眯的,让我觉得很亲切。王五见我可爱,白白送我一根冰棍。“二哥,你家这小孙女真招人爱!”——“二哥”叫的是我的姥爷。

姥爷从兜里拿出一张十元钱,给我买了三袋冰棍。那冰棍,冰冰凉凉了的,像一条清凉的小溪滑入我的五脏六腑。让我吃了一口,便久久不能忘怀。

那以后,我便天天在村口等冰棍车。有的时候竟忘了回家吃饭,姥姥手脚并用,这才生拉硬拽地拖我回家。我便哭闹,哭呀哭呀,直到哭累了才肯罢休。王五没来的日子里,我把吃过的冰棍杆都存起来,跟小伙伴们比谁的更多。其他孩子也都痴迷王五——更准确地说,是痴迷于王五的冰棍车里的冰棍。可王五却不再来了。

后来,叫卖声终于又响起来了,但我很生气!生气的是我每天都在等他,卖冰棍的却换了人,是个老头——车还是王五的车,录音喇叭里还是王五叫卖声——那时我已经12岁了,却还是痴迷王五的叫卖声。想想自己已经吃了六年王五卖的冰棍了,这一换人一时让我难以接受。

那叫卖声是夏天的味道,也是“开拓村”所有孩子的期望,只是那些期望的眼神中再也没有了王五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