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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一)

我是个爱读书且读好书的人。生活中如果没有书看,我就像断了奶的婴儿一样营养不良。每当遇见好书,我都会使出浑身解数借来先睹为快。书已经是我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两天前,我突然想到家中的书已经读完了,于是我急急忙忙奔向我们班的书柜,借到了这个《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只用了一天就读完了。由于没有新书,于是忍不住把这本书翻了一遍又一遍。

这本书是海伦·凯勒·亚当斯的自传,可怜的海伦,只拥有了19个月的“彩色世界”,本来活泼健康的她只能与黑暗作伴,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海伦太多的恐惧,但是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海伦的命运,从此海伦充满自信,与命运抗争,一步一步奋勇前进,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海伦熟练的掌握了英、法、拉丁等语言,完成了十四本著作。试想,不经历风雨的磨练,怎能见到美丽的彩虹?试想,海伦成功的背后究竟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她凭着自己不懈们努力,冲破了的黑暗与孤独封锁,谱写了一曲不朽的奋进之歌。

饱经风霜的战土,才能驰骋于辽阔的草原;经风沐雨的海燕,才能自由的飞翔在无际大海上;孤绝萧杀的雄鹰,才会翱翔于乌云弥漫的天空;遇上好书的我、就像遇在沙漠中发现了一眼甘甜的清泉。在生活中,我不仅要爱读书、还要读好书,善于从书中涉取知识的养分,用自信书写成功,用努力铸就样煌。学习帮整理 xUEXiBanG.nET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二)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为《谁是谁的小确幸》的书,这是一本十分有趣的书,我很喜欢它。

本书的主人公是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姐妹花,姐姐叫林雨汐,妹妹叫林雨涵。虽然长得一样,可是她们的性格完全不一样,姐姐内向、好强、努力上进,是个学霸;妹妹外向、好动、贪玩偷懒,是个学渣。就是这样的两个双胞胎,互相不理解,关系十分恶劣。直到一天早上,她们突然发现两个人互换了身体,因为是双胞胎,别人不容易发现,她们只好变成另一个人生活了一段时间。在这些日子里,姐姐发现妹妹是一个开朗、热情的人,朋友们都很喜欢她;妹妹则发现姐姐的好成绩,其实来之不易,要承受周围人的嫉妒与猜忌压力好大。慢慢的,姐妹俩感觉到其实自己没有真正讨厌过对方,只是缺乏沟通、信任以及对彼此的关心和关注。最后,一切都恢复正常,姐妹们的身体又换了回来,“一切都回到了原点,但这一切又像是另一个开始。”

读完这本书后,我开始明白作者为什么把书的名字叫作“小确幸”,因为书中的姐妹在生活中经历的事,让她们最终感到了幸福与满足,而这样的幸福与满足来源对彼此的感同身受。经历过别人经历的事后,会让我们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立场想问题、看问题,而不是总是强调“我”。在生活中,学会换位思考、对人有同理心,相信拥有这样品格的人一定会在集体中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而这样的他,心中也会常常涌现幸福的“小确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三)

每一个人喜爱的书籍都不同,有人喜欢历史,有人喜欢人物传记……而我则是喜欢读一些关于探险的书籍,这一次我要讲的是英国的贝尔?格里尔斯写的《荒野求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人在荒野怎样生存下去,贝尔?格里尔斯曾说过: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

书中详细讲述了怎样在炎热和极寒地区生存,其中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不仅仅是有趣的情节,还学到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和各种技巧。从露营方法、觅食方法到野外救援,从装备选择、工具制作到自然观察等一应俱全。例如:怎样制作一个锥形火堆,把引火物堆成一堆,并把柴火在其四周摆成一个锥形。要确保木头之间有一定的空间供空气循环流通。点燃后,加入一些重一点的木头,摆成锥型。如果有蜡烛头,可以把蜡烛头放在引火物的下面,这样火焰更为持久,火光也更稳定。我认为,在大自然生存,要心存敬畏,敬畏大自然中的所有生命,敬畏大自然的规则,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看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困难也意味着你有机会继续前进,有机会超越那些中途退出的人。困难给予了你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有价值的事总是需要牺牲与努力才能达成,这也正是这些事的特别之处。所有的回报,不是给天分好或者才情高的人,唯应给意志坚定、排除万难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四)

世界上的书有许多,我读过的书也不少。每看完一本书,书中的情景和画面总会清晰的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并反复回荡。《摆渡人》、《西游记》、《明朝那些事》等书至今令我记忆犹新。然而,我最爱看的,还是那耐人寻味的——《三国演义》。

我喜欢历史,也喜欢了解历史,更喜欢去探索历史。刚读《三国演义》时,便发现这本书的与众不同,书中从不提及人物的心理,而是通过对人物的语言、行为,细节之处的描述,让读者自己去慢慢体会人物的心理,给人留有一定思考的空间。所以,才有了每个人读《三国演义》后的读后感各不相同,因为只有细细品味,慢慢琢磨,才能抓住作者的思想脉络,深沉而又含蓄,这不正是这本书中的迷人之处吗?

每次读《三国演义》都感觉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当我看到草船借箭时,不由得佩服诸葛亮的机智;当我看到关云长义释曹操时,不禁为他点赞;当我看到赵子龙在长板坡七进七出时不得不为他的忠诚与英勇拍手叫绝。同时,《三国演义》也不仅仅是一本书,而是对一段历史的缩影,更是你值得依赖的历史导师,作者罗贯中以大气的手笔撰写出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将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的百年风云,栩栩如生的落于纸上,让你读后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它对于我来说不止是一本书,更是一位知心的好朋友,希望大家也要会读书、爱读书,早日找到自己的“知心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五)

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一定是曹文轩的《枫林渡》!

这本书讲述了一岁的蓝蓝因为生活原因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又被妈妈带到了城里。住进了外婆的市长小院,十年中发生的许多事。爸爸和外公不幸去世,又多了一个弟弟童童。城市生活多姿多彩,但对于蓝蓝是少了一份自由!富裕的生活,让童童变得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最后蓝蓝和奶奶带着遗憾离开这座城市,回到了他们的自由世界。

从这本书中,我似乎看到了外婆家的一堵高大的墙,把蓝蓝和其他小伙伴以及自由隔开了。多年来,生活在富裕家庭中的妈妈和童童变得骄傲,他们心中仿佛总认为这个世界上的穷人就应该为富人们干活。甚至脾气越来越火爆。说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班级里的一位女同学……

她的爸爸是集团的老板,妈妈是服装设计师,他们家很有钱。她的全身上下都是名牌,住别墅开豪车。记得有一天,天气很热,她拉链拉不开,让同学把衣服剪开了。第二天放学时,她爸爸拿着剪刀来找那个同学,扬言也要把那个同学的衣服给剪开。嘴里不停的说脏话,还骂老师!听其他同学说,门口有辆法拉利和几个保镖,这是要打架的节奏吗?他女儿也经常动不动就打人,让别人帮她写作业,通过这件事我并不认为他那是富豪,他是土豪,有钱没文化。

这本书十分感人,蓝蓝的朴实和诚实,让我难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六)

我最喜欢的绘本——《鼹鼠的音乐》,绘本里的鼹鼠生活快乐也很简单,他的生活就是每天挖洞穴和演奏音乐。

一只善良的鼹鼠白天挖洞穴,晚上就看电视。有一天晚上它从电视上听到了男人用小提琴拉出优美动听的音乐时,觉着自己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声音,于是就这样喜欢上了音乐,它开始想着自己也要拥有一把这样的小提琴,再拉出这么美妙的曲子来将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于是第二天它就购买了小提琴,日后每天就这样盼着小提琴的到来,一等就等了三个星期,小提琴终于到了,收到后高兴坏了,迫不及待地开始拉了,可刚开始拉出的琴声很刺耳,很恐怖,但是它并没有放弃,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去尝试。

鼹鼠就这样过着白天挖洞穴,晚上坚持练习拉小提琴日子,每一天都坚持着,从开始的一个音符到两个音符,这样练习到一个月能拉出一首完整的曲子,再到后来,通过无数个日日月月的坚持,都不知道坚持了多久,终于可以拉出优美的动听的曲子了,它觉着自己非常的快乐。

它在练习中遇到过很多困难,很多挫折,可是没有放弃,而是相信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会完成的。

这个绘本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会成功。学习也一样,只要每天坚持看书学习,就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七)

我读过很多书:有《小王子》、《西游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米小圈上学记》。

这本书的封面很漂亮。绿蓝色的书皮上有米小圈在前跑,他的好朋友铁头像跟屁虫一样追着他跑。

书的内容是:米小圈和铁头是最好的朋友。有一次,米小圈跟铁头在踢球,米小圈踢的球太猛,校长正好路过被米小圈的猛球砸中了头,校长当时就昏迷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米小圈心里很害怕,好几天都没去学校上课。铁头去米小圈家里找到米小圈,说:“你又不是故意的,你去医院看一下校长,当面给校长道个歉,校长肯定会原谅你的。”米小圈听了铁头的话,第二天就和爸爸妈妈去医院看望校长,校长看到米小圈,说:“米小圈,谢谢你,我被医生检查的时候发现脑里面有个小肿瘤,要是再过一段时间可能就耽误了,幸亏来得及时呢!”米小圈听了校长的话开心地笑了,急忙告辞校长匆匆地跑到学校去找到了铁头说:“要不是你的话鼓励了我,我还不敢去医院看校长呢!”接着他就把在医院校长说的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铁头。后来米小圈又顺利地回到了学校上课,还成了学校里的“小明星”呢!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朋友之间的真诚友谊和互帮互助,以及米小圈面对错误敢于承担的品德,同学们,你们喜欢吗?喜欢的话就赶快去买一本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八)

有人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的确,漫游书海,阅读好书可以让你拥有无穷的智慧。我读过许多好书,但最令我印象至深的还是这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翁歇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在伦敦及外地办案的故事。其中一起案件“狮鬃毛”我就特别喜欢。福尔摩斯去海边度假,不料却遇到命案——一名男子离奇死亡。紧接着,一只狗死了,一位教师受了伤,并且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受到了伤害。福尔摩斯起初白思不得其解,最终在一本书里了解了凶手——水母,触手30米长,被触手碰到的生物都会中毒身亡,案情终于解开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就是精彩。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每起案件的上半部分写了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侦查力查出的线索以及推理出的作案过程,让读者产生疑惑——他是怎么发现的?下半部分就写了犯罪者的故事以及推理过程。通篇读完,让读者意犹未尽,欲罢不能。

这本侦探小说,除了带给读者一番惊现刺激之外,也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怎么会有远超常人的侦察力呢?其实,他并不是多么厉害,而是他有见微知著的能力。只有见微知著,才可以发现许多细小的线索。同理,在人生的道路上,见微知著才会成就大事。每读完,我都会对这个道理进行深深的体会。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