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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一)

我曾经看过很多书,阅读过很多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老人,每天出海鱼。但是只要一个小孩和老人出海打鱼,老人就怎么打不到鱼,人们都说他倒了血霉。后来,那个小孩有事离开了,只剩老人一人去打鱼,却总能满载而归,总能调到马林鱼。老人很勇敢无畏,因为他敢于跟鲨鱼搏斗;老人很善良,因为他每次都放生一条条小鱼。

《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他面对凶恶的马林鱼和凶猛的鲨鱼,以及在恶劣的天气,多种的命运,他总是表现出来必须的决心。无论是遭遇84天的“背运”还是雨马林鱼的搏斗中,每当她感觉自己要垮下来的时候,他总能坚信: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种永不言败的硬骨头精神头观察幼儿故事的始终。

这位老人给我了很多启示,记得那天,我的随堂测验考的不好,只用92分,我感到我的这一天都很漫长,心情很沉重。一向严肃的妈妈跟我一起分析了考试试卷,并鼓励我说:“这次考的不好没关系的,但不是很差,下次加油巩固学习的知识,避免犯重复的错误。像《老人与海》里面的主人公样乐观向上的面对挫折。”在下一次考试中,我认真作答,并重复检查了试卷很多遍,那次我考的成绩很好。

《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教导我们:当我们处在痛苦的境地时,每当我们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时,首先要从痛苦中解救自己,要在失望中考到积极的因素,要坚强不屈,勇往直前、永不言败、永不放弃!

我喜欢这本书,希望我也能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百折不挠的强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二)

“好书不厌百回读”,哪怕是一本漫画书,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今天我就来给他家分享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学习帮发布 XUexiBANG.nEt

上次我给大家分享的是大中华寻宝记的其中一本,这次我要分享的这本书和那本书有一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讲的都是关于做事非常认真细心的故事,这本书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之夺命的结晶》。

这一套福尔摩斯系列共有三十多本,但是我很喜欢这一本,没事就拿出来翻一翻,我喜欢这本书是有原因的,我觉得这本书很特殊,因为它里面讲了三个故事,其它的书差不多全部都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这本书讲的还特别有趣,同时还教了我们一些推理的方法,比如说第一个小故事就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讲的是坏人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之后就让他的一位朋友身处困境,而我们的大侦探竟然凭着一根长棍面包救出了自己快要淹死的朋友警探狐格森,如果大侦探发现晚一点的话,它的这位朋友可能就没命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头脑灵活、分析力强、观察力强、知识丰富、身手敏捷、爱好广泛的人,这些特点让他成为一位著名的侦探。除了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玛姬了,在三个故事里面让人感动的就是这个故事了,她的老公和儿子在这个故事里都中毒身亡了,真正的凶手是她的女儿,而她却一直帮女儿顶罪,最后在福尔摩斯问她的时候,她的女儿认了罪。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也已经是一位非常细心、思维缜密、知识渊博的人,他肯定也很爱阅读,只有这样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本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一样陪伴着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三)

在无限的书海中,形形色色的好书叫人爱不释手。像磁铁般深深吸引着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间的喜怒哀乐。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真谛!而宋老师推荐的《宝葫芦的秘密》更是在书中脱颖而出。

《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很有趣,还让我知道了书中许许多多故事,书中讲了,王葆想有一个宝葫芦,一天夜晚,他的同伴约好叫他去钓鱼,可王葆出门找不到他们,只好自己去了。可他的运气太差了,半天一条鱼也没有钓到。正当王葆垂头丧气的时候,水中一个东西在使劲的拉鱼竿,王葆钓上来一看,原来是一个葫芦。起先这个劲会说话,后来说的越来越清楚,只听“宝葫芦”宝葫芦,王宝目瞪口呆,诧异的望着眼前的宝葫芦,他决心把它带回家,这个神奇的宝葫芦可以变出许许多多的东西。如“糖葫芦”葱油饼、自行车……

后来,有一次考试,宝葫芦竟把别人的卷子偷来,改成王宝的卷子,后来被全班发现后觉得不可思意。就认为王宝不可能这么快,现在王宝感觉不好意思见到大家了。还有,家里好多贵重的物品都是保护老偷来的,王宝听了宝葫芦的话心里很是气愤。夜里,王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他决心把保葫芦重新扔到水里,宝葫芦落入水中不见了,从此,他不需要别人偷来的东西,他想自己脚踏实地的拥有自己的一切。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人们不能以偷为能,要自己做,勿以善小而不为。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人们不能以偷为能,要自己做,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四)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五)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我演讲的内容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我看过许多书,有《格林童话》、《西游记》、《水浒传》、《童年》、《查理九世》……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伟人的足迹》这本书。

《伟人的足迹》这本书我读过很多遍,我每一次都是怀着激动的心情来读的,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毛泽东光辉的一生。我深深地被毛泽东的伟大革命精神所吸引,所感动。

我敬佩毛泽东,敬佩他那为中华民族辛勤操劳的精神。长征开始时,重病数月的毛泽东走不动路,组织上为他配备了担架。毛泽东在担架上不肯睡觉,而是开展了特殊的“办公”——他一路上和许多中央领导同志研究,主张向敌人兵力薄弱的贵州挺近争取到到大多数领导者的支持,为了最后长征的胜利铺平了道路。

我敬佩毛泽东,更敬佩他坚强的意志。他说:“干大事业的人,必须锻炼自己,要有坚强的意志,强壮的体魄,要有吃大苦耐大劳的精神。”毛泽东是这样说的,同时也是这样做的。大雨天他在操场上淋,大风天他让在城墙上让风吹身体,下霜时节他去野外露宿,太阳下他脱掉衣服暴晒身体。这样的锻炼,使他日后在井岗山,在长征路上,在延安,历经无数磨难而始终不曾倒下。

想想毛泽东,比比我自己,我羞愧得很。我也爱看书,可是看书不认真,总是一目十行;学习只是一知半解,碰到一些难题我看都不看一眼。今天我明白了,那些题不是我不会,而是我没有坚强的意识。

读了《伟人的足迹》这本书,我被毛泽东那种崇高的品质、光辉的思想所感动。我要以毛泽东为榜样,好好学习,以后成为国家的栋梁。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六)

当我看到《我要找到我爸爸》这本书时,我就爱不释手,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每一个情节,每一首诗,我都那么喜欢,于是,我选择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开始认真地读起了这本书。

时间真的改变了许多东西,像洗过的花裙子干了,小脚丫变大了,外婆的头发白了,这些都是因为时间。当爸爸带着情绪有点低落的吉米花和顽皮的吉大力去摘秋海棠的时候,吉米花的心情一下子就开朗了,走进海棠园,一棵棵粗壮、茂盛的海棠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果子、叶子像桃心,通红的果子中,有的泛着紫色,在阳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和香甜的味道,吉米花不但釆摘了海棠,更是体会到了一段富有人生哲理的话:秋海棠就像幸福一样,你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然后学会珍惜,用心体会,感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这样在你的心里就能结出香甜的果实。听到这些话后,吉米花觉得一切都是那么平安,幸福,美好。

吉米花的弟弟吉大力通过爸爸。手机中的汤姆,他也学到了很多东西,要尊重别人,赞美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还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有坚强,努力,坚持,不被困难打倒。当寒假来临的时候,吉米花主动为家人做起了早饭,她用自己的爱心为家人准备了丰盛的早餐,家人不仅吃饱吃好,更是吃出了爱的味道,晚上一家人在露台上看星星,每个人都发表了一篇关于星星的诗词,这是多么美好多么温暖事情,让我能更细腻的感受这个世界。

听,吉米花和她的姐妹们从雪地上传来了快乐,爽朗的笑声,她们一起玩耍,一起作诗,一起分享快乐……当我一口气读到故事结尾时,我仿佛看到了吉米花和他的家人们其乐融融的场面,一家人互相关心,互相信任,互相帮助,我很感动,愿我们人人心中充满欢声笑语,处处充满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七)

有一本书,我从小读到大;有一本书,我永远也读不腻,那就是《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就叫小豆豆,而我的小名也叫豆豆。这种重名的感觉让我和这本书一下子就拉近了关系。

上幼儿园的那会儿,每天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篇小豆豆的故事。我边听妈妈绘声绘色地讲着小豆豆有趣的故事,一边在欢笑中睡着了。有时妈妈忘记给我讲了,我就会大声地把妈妈叫来,如果妈妈在忙,爸爸就会来讲。听着爸妈讲的故事,我马上就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感觉自己就是那个乐观好笑的小豆豆。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一次读书交流会上,我们交流《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我一下子来了劲,觉得自己可以大显身手了。在课堂上,我绘声绘色地把我和小豆豆的故事讲了出来,获得了同学们赞赏地的掌声。五年级上学期,要求写一篇好书推荐的作文,我一下子就想到了要写《窗边的小豆豆》。于是,我从主要内容、人物形象、语言风格和感受启发这四个点来推荐这本好书,果然,这篇饱含着我对这本书真诚喜爱的作文得到了95分的好成绩。这一次,我仍然觉得与人分享小豆豆是一件自豪快乐的事。

我喜欢小豆豆那乐观向上的品质。就算她有时会遭遇一些不开心的事,比如不小心掉进水泥堆里;最喜欢的钱包掉进了厕所里……但她总能坚强地往前,忘记那些打扰她的小事,让自己更加快乐。不仅如此,小豆豆还很关心身边弱小的动物和同学。这样的小豆豆,也为她以后成为联合国的亲善大使有着很大的关系。

我喜欢《窗边的小豆豆》,也喜欢小豆豆,不仅仅是因为缘分,还因为小豆豆伴随我一起成长,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启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笑猫日记》,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猫。这只猫很多心情是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的名字叫笑猫。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书中还有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猫,它叫——虎皮猫,在塔顶上高贵地坐着,引起了笑猫的注意,后来慢慢爱上了它。它的恋爱很辛苦。它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钟楼里找到了它。然而,它已经成了一只敲钟的猫,每到黄昏,它都会为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最后被钟声震聋了。笑猫很伤心,每天都陪着虎皮猫。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决定去问问老鼠。一只年长的老鼠告诉它,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山上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残的母老虎以及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随时都可以伤害它。

笑猫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心爱的虎皮猫,它义无反顾地踏上生命旅途。可是,它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兔子偷吃了。笑猫很伤心,可绿乌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会出现。

后来,虎皮猫在笑猫的照料下耳朵终于能听见了。后来,它俩举行了婚礼。这场爱情是多么轰轰烈烈,相信它们的故事传播到任何地方,都能让那里的人们为之感动。

我真喜欢《笑猫日记》这本书,它不但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可以感动天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九)

书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十)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对于我来说,它是很重要的。但在我读过的每一本书,无论多么喜欢,但都比不过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草房子》。

哦,对了!忘了介绍我是怎么喜欢上的这本书。这本书是我在上作文班的第一天,老师送给我的,而且还告诉我:“如果你喜欢上了一本书,就要反复地读。”每次读书时,老师的这句话总是荡漾在我的脑海中。

寒假终于到了,早餐过后,已经是8点钟了。我心想,我终于可以安心地读书了,我第一本想读的书就是《草房子》。我拿起这本书,飞快地跑到床前,然后爬在床上,迫不及待地将这本书打开,就这样我看了起来。

慢慢地我走进了书中的情景。第一章写的是秃鹤,当我看到他被别人摸光头时的心情时,我十分为他伤心。不一会儿,就看到了桑桑和纸月的故事了。桑桑见了纸月总是不好意思抬头看纸月……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我才吃饭,那里已经是下午的4点钟了。

在这本书中,最使我喜欢的一个人是杜小康。杜小康的家是油麻地的首富,因为要还钱,杜小康和他的爸爸,不得不跟父亲去芦苇荡放鸭。在芦苇荡经过一些的磨难,父子俩终于把一只只小鸭养成了一只只肥肥胖胖的鸭子。从这一件事,我可以体会到杜小康有十分坚强的品质。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桑桑、细马、杜小康、秃鹤、纸月……。桑桑是一个十分顽皮、有爱心的孩子,细马是一个十分喜欢放羊的人,秃鹤是一个十分倔强的孩子,纸月是一个十分文静、学习好的孩子,杜小康是一个很傲慢、学习好的孩子。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一共读了三遍。现在,我要将这本书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爱上曹文轩写的这本《草房子》。